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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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7-****765

传 真:0477-****447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01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供热站20t/h锅炉项目

**市**图克镇呼吉尔特村

****

**绿之垠****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为**供暖站1处,内设内设1台20t/h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呼吉尔特村集中供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房、全封闭储煤棚、灰渣库、脱硫石膏库、软化水箱、办公用房及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9040m2。

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煤棚、灰渣库及锅炉烟气。措施:储煤棚、灰渣库采取全封闭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燃煤采用密闭输送廊道输送,产尘点设置喷淋抑尘设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26.83吨/年和22.82吨/年。

2.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灰、脱硫石膏、废树脂、生活垃圾等。措施:灰渣、除尘灰暂存于灰渣库内,与脱硫石膏定期运送至**顺世****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处理厂统一处理。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污水、软化设备排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措施:锅炉排水、软化设备排水用于灰渣用水、喷淋降尘洒水。脱硫废水经絮凝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处理厂统一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循环水泵及设备噪声。措施:采取厂房全封闭、消声、基础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

2

******公司扩建封闭储煤棚建设项目

**市**嘎鲁图镇******公司院内

****

**绿之垠****公司

项目主要任务为对原有储煤棚进行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全封闭储煤棚1座,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效储煤量约7.96万吨,年运转煤炭750万吨。

1.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装卸、储存粉尘。措施:煤炭装卸在全封闭储煤棚内进行,煤炭堆存在全封闭储煤棚内,同时设置喷淋设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送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措施:采取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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