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选择榕江县2024年第二批退役公务用车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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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我局现有4辆退役公务用车需要进行报废回收处理,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车辆报废****公司)对以下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理:

序号

车牌号

品牌类型

车龄

机动车所属单位

处置底价(元)

1

贵H07399警

大众小轿车

10.2年

******局

1200

2

贵HFH651

丰田小轿车

16.3年

****政府

1200

3

贵HS9301

五菱面包车

11.1年

****政府

1000

4

贵08ZD079

河驰牌小型货车

8.4年

****政府

3800

合计




7200

一、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提供特种备案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不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参与竞标的要提供委托书。

二、确定车辆报废回收企业方式

参选车****公司)自行到车辆展示地点查看车辆,收集好第一条(参选车辆报废回收企业要求)所需的资料及报价函并用档案袋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5月21日前,以邮寄的方式寄送到********办公室。各参选企业安排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14点30分到********办公室集中,****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参选企业寄送的资料进行**,确****公司)为本次车辆报废回收企业。

注:各参选企业出具的报价函金额低于处置底价的视为无效。

三、车辆展示地点

****停车场

四、车辆报废回收要求

1.车****公司)必****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回收证明、现场切割图片或者影像资料在一个月内提供给车辆出让方,否则,因未及时注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车****公司)全部承担。

2.车****公司)自行到车辆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车,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必须做到安全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车****公司)全部承担。

联系电话:****610



****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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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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