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渣土外运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70031-1


采购人(全称): ******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渣土外运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渣土外运服务采购 其他服务 单价540元(7m3/车) 1 451920
合计金额小写: 45192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维护中心市政中心维护渣土外运采购项目﹛渣土外运﹙含运、卸费用)﹜ 7m/车 **** 840 538 451920 此报价为一年期报价,三年期报价为****760元
合计报价 45192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07 —— 2025-03-06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要保证采购人所需设备随叫随到。驾驶员、操作员须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4.结算方式
b40109f-18f51c38056-6e0b6d799a 451920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实结算(以甲方现场发放的渣土运输单位结算依据)。
2.付款人:******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方式:按季度按时结算。
4.定点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从签到合同之日起计算。
5.渣土外运包含渣土运输费、弃土费、保险、乙方管理费用、税金等渣土场外一切费用。

4.2 收款账户: ****公司华信支行(****:810********6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采购人按照中标价与中标人结算。

2.采用中标人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3.中标人要保证采购人所需设备随叫随到。驾驶员、操作员须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4.中标人需能提供渣土运输车的合法证明文件(车辆登记证书发票或与设备供应方的**协议书),相关设备须在有效期内。

5.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或操作资格证件。

6.中标人须承担驾驶员、操作员的工资、交通费及油费、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维护维修等所有与车辆相关发生的费用。

7.中标人所负责其所派出的驾驶员、操作员的安全责任,并为其派出人员购买相应的人生安全保险。采购人不得承担中标人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操作员、驾驶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偷、盗和损坏等)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中标人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自由组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采购人按照中标价与中标人结算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用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乙方保证采购人所需设备随叫随到。驾驶员、操作员须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3)乙方需能提供渣土运输车的合法证明文件(车辆登记证书发票或与设备供应方的**协议书);相关设备需在有效期内。

(4)乙方保证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或操作资格证书。

(5)乙方承担驾驶员、操作员的工资、交通费用、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维护维修等所有与车辆相关发生的费用.

(6)乙方所负责其派出的驾驶员、操作员的安全责任,并为其派出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采购人不承担乙方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或其他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以下根本违约行为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2)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03-06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人民法院提供诉讼。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晚报大道416号 地址: **省**市**区马王堆街道新桥安置小区2-4栋306
法定代表人: 蔡进 法定代表人: 王旺
委托代理人: 蔡进 委托代理人: 王旺
电话: 0731-****8216 电话: 0731-****234
传真: 0731-****0421 传真: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7
合同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渣土外运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