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县政法综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原文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根据《河****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形式承诺。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 澄清如下: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 **** 2024年05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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