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渤龙湖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办公用房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开发区****办公室****中心1号楼办公用房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开发区****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心1号楼办公用房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机关在渤**片区的集中办公用房物业服务项目。****中心1号楼位于**高新区日新道188号。****中心1号楼办****办公室、开放式办公区域、视频会议室等功能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用办公区域区域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等正常运行,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物业管理服务到位。 本项目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1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1号楼项目位于******科技园日新道188号。****机关集中办公场所。该项目符合****开发区****机关单位办公条件和入驻人数需要。按照实际办公的需求,****中心1号楼作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房使用,该项目1号、2号、3号、4号、5号楼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统一负责。****中心1号楼物业管理由****作为唯一来源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政府采购。采购****服务中心1号楼办公用房物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区日新道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勇浩
联系地址:******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电话:138****25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开发区****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