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0吨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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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年产38000吨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年产38000吨

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本项目参考品牌见招标文件,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如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如有(可放置于报价文件封面节点)提供参考格式如下:

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第 页共 页

品牌参考表(如要求)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备注

投标人选定品牌

1

2

3

……

注:

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委员会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2.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参考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招标项目澄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09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261;****3831

2024年5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附件:****-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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