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湾家园、凉亭一期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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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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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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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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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湾家园、凉亭一期智慧**小区建设升级项目

【信息时间:2024-05-17

颜湾家园、凉亭一期智慧**小区建设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颜湾家园、凉亭一期智慧**小区建设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青园街220号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玖万伍仟捌佰零叁元整(¥89580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4口千兆交换机

信锐

RS3320-28M-PWR-LI

2台

5130元

2

▲24口千兆交换机

信锐

RS3320-28M-PWR-LI

1台

5130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峰,唐维克,王军,张保华,王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134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51-****50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1309【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颜湾家园、凉亭一期智慧**小区建设升级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翡翠路与望水路**

联系方式:186****3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0551-****507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4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5-1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5-1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附件: 公示资料.doc 附件: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doc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 ****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