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5:50

2024年**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15日在**省**市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下载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

****公路处 电话:024-****8036

辽****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047

辽****集团招采中心 电话:024-****2076

****纪检部 电话:024-****4333

****战略规划部 电话:024-****4336

监督部门:****公路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市**区十三纬路19甲

电 话:024-****8036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4211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24-****0886(转0)

传 真:024-****0886(转867)

网 址:www.****.cn

邮 箱:****@163.com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