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数据采集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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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发电数据采集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名称:采集器终端需接入1台逆变器、采集器终端仅接入2台逆变器

品牌:**天尚数据采集器

规格型号:SNE9609(一拖一)、SNE9609(一拖二)

数量:156台、564台

单价:820.00元/台、86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清年、马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县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省**市**县**镇蓼中路,联系电话:0564-****48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泽沟安置房A区商业办公三楼

联系方式:056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镇泽沟安置房A区商业办公四楼

联系方式:0564-****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64-****508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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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中标通知
霍邱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数据采集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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