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茂南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第二次)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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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第二次) 招标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标题 内容 招标人信息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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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第二次)
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第二次)
2023年12月20日
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致各投标人:



****委托****对华南现代中医药城**路(逸港路至榄横路段)道路护坡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01月16****委员会评审。****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市****公司、第三中标候****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4-01-17 17:30:00至2024-01-22 17:30:00,因中标候选人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料提出异议。



****一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招标人查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8页,第10.9“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免此项)、业绩证明材料等由招标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按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查验、核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招标人复制、查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且投标有效期已过,故本项目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7日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梁先生0760-****9886
****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科技孵化器大楼5楼
招标代理名称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地址
****梁杏莉、梁敏思、覃志明0760-****1998
****区**三路31****花园4幢 25卡、201房、202房
监督部门名称 翠亨新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3612
监督部门地址 **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翠亨新区规划馆一楼108
温馨提示: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答疑澄清或其他公告,其附件须登****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管理-招标答疑栏目中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