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保险承办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保险承办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鳌峰西路
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4.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保险承办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承办业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吴**、贺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
2、金额为: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镇桃花潭东路与**路交叉口、**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0563-****339、187****622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镇桃花潭东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方式:187****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王先生
电话:0563-****339、187****622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