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儿童医疗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GXZC2024-G2-002712-KWZB) 更正及答疑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智能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规范书 / 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规范书重新调整,请投标人下载新的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规范书,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明确招标人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根据现有材料对本项目进深化设计后,再根据自己深化的成果进行清单报价。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0日9时30分 2024年6月3日9时30分
3 答疑 1、问:(1****政府采购工程,应该遵循《政府采购法》,但招标文件中多处要求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此处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删除此类要求(2)本项目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多处出现“以桂建云导入信息为准”等内容,我司经研究并咨询政采云客服,答复无法达成此要求,请贵司明确具体可行的编制要求(3)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录入桂建云并有效,且“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导入桂建云信息,但本项目实际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标,使用的政采云电子投标软件并无桂建云信息导入功能,且招标文件联合体规定允许采购企业参与,并非所有采购企业都属于建筑业且录入桂建云系统。 答:考虑到政采云系统是否能承受大体量的投标文件及货物采购单位无法入桂建云的问题,决定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对桂建云的要求。
4 答疑 2、问: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中“(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情况(第56页)”中评定档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是否联合体中所有参与单位提供均纳入评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如招标文件未作要求,投标人可按自己的联合体分工情况进行投入相关人员。
5 答疑 3、问: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中“(一)企业情况的(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第53页)和“2.2.4(3)资信业绩”中“项目业绩”中的“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第66页)的评分项,因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1.10类似项目中已明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请明确“施工总承包业绩”是等同于含类似的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答:“施工总承包业绩”是指“施工业绩”。
6 答疑 4、问:(1)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中“三、明标的编制要求”中“7、技术标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第265页)和设计标中“二、明标的编制要求”中“6、“设计标”的正文部分及图纸部分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第269页),此两项要求与明标要求不一致,是否删除此内容(2)本项目技术标、设计标采用 “明标”评审方式,编制要求为:“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明标)、设计标 (明标)编制要求”编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标、设计标的评审方式为采用“明标”,但编制要求却按照“暗标”格式编制,并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等。”我司认为该编制要求不符合“明标”的设定,建议删除技术标、设计标的编制格式要求。(3)“第七章投标文件”中关于技术标和设计标的编制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页“10.2技术标、设计标评审方式”采用(明标),两者不一致。且设计标中要求提供的 答:删除技术标(明标)及设计标 (明标)中“明标的编制要求”格式要求,投标人自拟格式。
7 答疑 5、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设计标中“一、内容要求: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给水排水设计说明等内容;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设计图纸、建筑设计图纸等内容;”(第268页)及“二、明标的编制要求”中“3、目录要求:”中的“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电气设计说明、给水排水设计说明等内容;”(第268页),此两项要求描述为建筑设计内容,与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内容不符,是否删除此内容或根据项目实际设计内容进行调整 答:调整为: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主要方案概述、其他。
8 答疑 6、问: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云”电子标,投标文件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进行编制,“**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中“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上传“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此分类与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第216页)、“商务标”(第249页)、“技术标(明标)”(第262页)、“设计标(明标)”(第267页)、“资信业绩”(第269页)等分类不一致,请明确“**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中“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各部分应上传的内容 答:请根据政采云相对应的模块上传,如担心上传不齐,除在对应模上传文件外,可在文件不过大的情况下将整本文件上传到“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模块。
9 答疑 7、问:工程总承包工作大纲评分项有设备采购要点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等三项评分,但总承包工作大纲投标文件编制格式无相关内容,是否附相关文件在总承包工作大纲后 答:招标文件中无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放到投标文件中。
10 答疑 8、问: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采购单位组成,招标文件未规定联合体单位的数量,如联合体组成单位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两家采购单位,是否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如招标文件未作要求,投标人可按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组成联合体。
11 答疑 9、问:招标文件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预公示版本比较删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公司,****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承担。****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是否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要求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投标。
12 答疑 10、问:招标范围中“承包人采购设备品牌及型号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项品牌参数。请问在后续的项目实施中,投标文件已提供的品牌参数是否还需发包人再次重新确认 答:是。
13 答疑 11、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61页:“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分2.0 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外),具备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 服务工程师、IT服务项目经理、HCIE 认证人员、ITIL 认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具备以上人员构成且提供人员资格或认证证书或上岗证的,每人得0.5 分,满分2 分。请问“IT 服务工程师、IT服务项目经理、HCIE 认证人员、ITIL 认证人员”****协会或企业颁发,并不具备权威性,纳入加分项是否合理 答:是。
14 答疑 12、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5页“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1)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配备齐全(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技术负责人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余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经年检合格,附上岗证)”。请问本项中是否必须提供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网络工程师方能参与“优、良、中、差”档次的评分,此两类人员的岗位证件具体是指那个部门颁发的证件 答: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为职称证书即可。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妇幼保健院

地 址:**市厢竹大道59号

联系方式:0771-****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大厦D区五层

联系方式:0771-****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辉海

电 话:077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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