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山幼儿园园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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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园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服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幼儿园园服供应商采购

2、规格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供货期限: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

4、质保期: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5、交货期: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春节期间可**2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最高限价:

款式

适用学龄段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套)

幼儿夏服套装

3-6周岁男孩

75.00

3-6周岁女孩

85.00

幼儿夏服中国红上衣

(备选款式)

3-6周岁男孩、女孩同款

72.00

幼儿夏服短袖衬衣

3-6周岁男孩、女孩同款

50.00

幼儿秋服套装

3-6周岁男孩、女孩同款

110.00

幼儿冬服套装(含冲锋衣)

3-6周岁男孩

480.00

3-6周岁女孩

490.00

本项目以每套校服单价进行报价,最高单价限价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验收、税费及一切售后服务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5月28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磋商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西街与**南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采购人联系人:孙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1199

采购人传真:0754-****119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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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