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液态二氧化碳转储罐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人”)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数量 (台/套)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包含货物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时间) |
1 | 井下液态二氧化碳转储罐 | 85.00 | 10 | 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
注: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企业自有资金。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供货能力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主要股东、公司级经理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存在行贿受贿情况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同时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案件没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招标经办人联系。
5.1 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邮件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收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收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5.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时间9: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时间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坡区科城路6号1602会议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cn/)、****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n/cms/index.htm)、****研究院有限公司网(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碚区**二村150号
联系人:伊老师
电 话:023-****8520
招标经办人:杨老师
电 话:023-****7088/199****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