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改造

审批
河北-廊坊-大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 环保设备改造
建设地点 **省**市**县阜草村东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强振恒
联系人 强振恒 联系电话 186****8333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3-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原有治理设施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升级为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过程中集气管路部分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层
承诺:**** 强振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强振恒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