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4****事务所询价公告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选聘2024****事务所
2、项目地址:****中心综合楼四楼
3、服务内容:1.****公司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事务所涉及到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审核一般性、常规性合同时间不超过1天。****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保障重大业务决策的法律安全性;集团公司所做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公司日常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4.****公司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处理劳动争议。5.****公司讼诉和仲裁,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4.项目最高限价:80000.00元
5.服务时长:自签合同起1年
6.服务范围:****公司
1.****集团同意,不得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熟悉(国企)法律事务,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2.指派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完成委托的法律事务工作
3.指派律师应当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公司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4.指派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公司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5.指派律师对其履行职责期间获得的我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集团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挡,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在服务到期****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交接到位
7.律师事务所必须在**市鹤**执业。
8.服务期间随喊随到,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熟悉(国企)法律事务,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与此项目相关的有效经营范围,并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凭证。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有法律诉讼、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止,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递交资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及递交资料的地点:****三楼****体育中心西门三楼) 。
3、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4)本公告第三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全部资料需加盖公章。
1、评审小组的组建:由采购人****组织3人及以上****小组,对所有报名参与的服务对象进行评审。
2、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定于2024年 5月 23日 9 点 30 分。地点定于:****中心三期篮球综****公司会议室。
3、评审办法: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评审现场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报价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报价函不予**,将现场退回报名企业)。最终以最低报价法做为本次成交服务对象方法。由采购人向成交服务对象发放成交通知书。
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纪检监察室监督。
1、本公告在****(http://www.****.com/)。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名 称:****
地 址:****中心西门三楼投融资部
联系人:雷先生 139****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