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销售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经营或生产范围;③产品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器械)或中华人民**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器械),且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自开标之日起);如注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需提供向医疗器械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受理资料。(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④产品属于医用试剂、耗材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医用试剂、耗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试剂、耗材检验报告书等全套资料。属于进口试剂、耗材的还须具备有效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⑤产品若属于进口器械的,需提供制造商或中国境内授权代理授权书。国产产品招标时厂家授权不作为资格要求,但是合同签订时,必须提供厂家授权;⑥参与议价产品必须为**市药交所平台挂网产品;⑦提供2-3家医****医院)在用产品的发票、入库单复印件,如未提供不纳入议价。
报价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三)。以上证件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