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涵管材料采购第二次公开询价邀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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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涵管材料采购第二次公开询价邀请


****实施建设的**县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涵管材料,现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0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病险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县**乡田心村社坑
3、产品内容: 涵管材料(砼涵管)


02

公告期限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5点。


03

报价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询价响应书、产品报价清单表、售后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检报告、产品的照片或按要求提供实物供样品等。
2、报价文件填写打印好后加盖公章,按公告期限要求****公司邮箱,或纸质报价文件按规定密封当面送至我司李工处,报价文件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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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内容



05

采购货物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需备注是否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税收、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货物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5、供应商不得虚报各项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产品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询价响应内容、规格参数、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7、供应商需为运输车辆及人员购买保险,货物运输及装卸货物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中选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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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工,电话:0797-****399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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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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