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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5-17
90天 |
资金现金 |
500,000元 人民币 |
65,197,690元 人民币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关于**经****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的澄清修改公告(02)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澄清 因系统升级原因,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P136中“投标函附录”新增备注要求:“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附录为准或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为准,两者均可”。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补充文件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4:00时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招标(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