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暂时调派1名保洁员负责对甲方位于**区**溪街道南兴路50****服务站办公区、公共区域和院内住宅楼的环境进行清洁卫生服务工作,工作时间为7:30-18:00(期间保洁员可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合理调配用餐和休息时间)。
三、保洁人员工作要求
(一)保洁服务内容:遵守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密条例,实施室内外保洁服务工作,按规定的保洁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1.甲方有监督保洁员做好工作的权利,如对服务质量不满意可向乙方投诉。
2.甲方对保洁员工作态度、服务不满意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15日内更换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3.工作内容及乙方服务的范围:
3.1服务范围:**溪街道南兴路50****服务站院内办公楼、公共区域、洗手间、**、外围、楼层、消防通道、租户区住宅楼内全方位的清洁及垃圾清收,日常保洁、定期清洁等工作。
3.2工作内容
3.2.1每天17:30后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打包及清运至要求的地点。
3.2.2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