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张集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人民路138****政府综合楼1#1306

成交金额:441280.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

施工范围:****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位于****院内;施工主要内容为:围墙加高铁栅栏及增加防护网;教学楼增加不锈钢防护栏;宿舍楼增加消防;发电机到泵房,泵房到教学楼、宿舍楼增加电缆,总投资约45万元。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627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谢校长

联系方式:139****7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首府写字楼十八栋六楼

联系方式:贾工 159****6277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0
中标通知
相山区张集中学安全及消防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