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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更正事项及内容: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有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公章)
2024年5月20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市燎原路以南片区及水山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