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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2024-05-09 09:38:58 | 生成日期:2024-05-09 09:38:58 | |
废止时间: | ||
****政府 | 文 号:||
泗发改审批〔2024〕59号关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升级项目的批复 | ||
****:
报来的《关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升级项目立项的报告》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办学效益,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四、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