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丁堰镇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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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畜禽粪污**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88号、苏农计〔2023〕4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在我市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2024年在我镇继续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现公开遴选、征集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

一、项目工作目标

2024年,全镇落实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试点,开展粪污收集喷施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肥还田利用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实施计划分两批进行,两批试点任务可以互相交叉,但超出全年任务的试点面积部分不予补助。第一批为施用液体粪肥(含沼液)1200亩。

二、施用技术指标

液肥亩施用量1000-2000公斤。

三、实施区域和补奖标准

在我镇10****社区)种植户实施粪肥还田服务。对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堆沤、还田全环节服务的实施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补奖,每亩奖补55元。

四、实施主体遴选

(一)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程序为:遴选通知发布后,凡本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生产企业、具备收集、处理、运输、******社,向丁堰镇绿色种养循环****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

(二)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1.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实施主体应具备:粪肥还田作业能力2000亩以上。

2.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3.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

4.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本镇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意向书。

5.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6.能够严格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服务,施用到田的粪肥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粪肥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7.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8.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9.能根据《**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验收办法》要求,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抽样、审计等工作,认真填写台账、完善项目资料,确保整个收集、还田施用环节有据可查,可以追溯。

10.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施肥任务的实施主体,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及时调整其他实施主体代为完成。项目奖补资金由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享受。

(三)申报材料

1.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后附实施主体简介、还田相关设备等资料);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书(参照申报实施主体条件);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8日

地点:****办公室

联系人:何琳

电话:139****2400

六、遴选结果

为确保遴选结果公正透明,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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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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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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