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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省******园区**路22号3号楼3-H座-205 | 295,6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省**市俄日沟孔玉乡俄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4.服务要求 4.1当成交供应商委派的监理人员不能满足本合同项目的工程实际进度需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配备或增加专业监理人员,供应商不得拒绝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4.2在监理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或不适应本项目管理工作或有从事其他与监理工作相违背的活动,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成交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 4.3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采购人指令更换采购人认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或其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经过2次以上更换仍然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将认为成交供应商无能力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本项目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得同时监理其他工程项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 4.5成交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报价包含平行检测费用。 4.6成交供应****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监督。 4.7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相关服务事宜,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8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采购人有服务需求,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 295,600.00 |
格绒(采购人代表)、熊福明、费艳雪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照定额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153。
名称:****
地址:**市****情歌路369号
联系方式:133****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4层407号
联系方式:028-****97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辉
电话:028-****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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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