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4年5月2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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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50万延米管桩生产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区****现有厂区内(中兴路291号)(E118°35'54.38",N37°35'11.50")

****

******公司

该项目为改建,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180平方米。该项目是在原150万延米管桩生产项目的基础上,对原有管桩生产工艺进行优化,通过提升原材料标准,停用原耗能高的高压釜蒸馏工序,实现节能优化。同时拆除现有1座20吨燃气锅炉,**1座8吨燃气蒸汽锅。

1、水污染物:软化水制水废水、锅炉排污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9m排气筒排放,确保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mg/m3)。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15m2,位于现有制水车间南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泵类等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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