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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鹿溪流域(旧镇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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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省鹿溪流域(旧镇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省鹿溪流域(旧镇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修复鹿溪流域(旧镇镇段)水生态环境,改善水质,保障经济发展和用水安全。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编码:****。
四、建设地址:**县旧镇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鹿溪流域(旧镇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长7.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输水管网、提升泵站、水闸、生态塘及水生态智慧监测系统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266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投入。
七、为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委员会令第9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同意你单位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