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2024-2025年度自营工程土方外运服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自营工程土方外运服务
2、项目地点:**市**区
3、合同工期:1年
4、招标内容:****2024-2025年度自营工程土方外运作业,不限外运土方类别
5、招标控制价:82.143154万元(五小车:62.75元/m3,暂估量4000m3,渣土车:57.05元/m3,暂估量10000m3。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费(不另行考虑运距)、渣土弃置费、渣土管理费、营运许可办理、机械设备燃油费、人工费、劳务社保、税金、乙方所有进行退场费及生活所需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市**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五小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合法回填场地,并提供有效的合法回填场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市**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市**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五小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合法回填场地,并提供有效的合法回填场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招标人邮编:211220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7890-805
招标人联系人:朱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