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设,****园区环境,现****开发区辉埠片区便民服务亭使用权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辉埠片区便民服务亭使用权公开招租
二:招租主体:****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
|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评估价(起拍价) |
招租期限 |
特别要求 |
| 永盛路1号亭 |
永盛**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
| 永盛路2号亭 |
永盛**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不可做餐饮 |
| 永盛路3号亭 |
永盛**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不可做餐饮 |
| 紫亭路1号亭 |
紫亭路西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
| 紫亭路2号亭 |
紫亭路西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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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亭路3号亭 |
紫亭路东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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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号路1号亭 |
11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
| 11号路2号亭 |
11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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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号路3号亭 |
11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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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号路4号亭 |
11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
| 12号路1号亭 |
12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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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号路2号亭 |
12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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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号路3号亭 |
12号**侧 |
12平方米 |
2690元/年 |
三年 |
四、竞租人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地点: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条件的竞租人,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要另带委托书到**县辉埠镇综合执法楼3楼309室办理竞租报名手续。
五、竞租方式及原则:
1.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租;
2.每个项目编号的竞价标的物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到1人及1人以上的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否则本标的物竞价终止;
3.本次竞租采用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单位为元;
六、现场查勘: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租人自行前往查勘。标书代写
七、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8日17时止。
2.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间,可以采纳现金、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缴纳的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地点:**县辉埠镇综合执法楼3楼309室。
4.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的。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29日下午2;30时于辉埠镇大执法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始竞价。
九、保证金退还、租金缴纳及合同签订:
1.保证金退还:投标结束后3日内未中标的竞租人凭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县辉埠镇综合执法楼3楼309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缴纳保证金后未参加竞租的竞租人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投标结束后3日内中标的竞租人到**县辉埠镇综合执法楼3楼309室签订租房合同并按中标价缴纳租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3日内未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
3. 租房合同的承租人必须为中标人。
十、联系人:
徐女士,联系电话:159****6123;
谢先生,联系电话:139****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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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