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1-511423-04-01-246491】FGQB-0003 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6 亩,总建筑面积 6500 平方米,其中:设备厂房 3000 平方米, 料仓 2500 平方米(层高 32m),办公楼及食堂职工宿舍 1000 平方米;其他附属设 备设施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道路和生产设备购置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829.6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宏****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3.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5-20 00:00至2024-05-2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5-20 00:00至2024-05-2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招标代理费暂定 6万元,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签约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二.业绩要求:(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建筑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 3000 万元。三.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①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资格须按《**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T 040-2021)提供证明材料;②以上人员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四.其他要求:(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具有信用分值 100 分的****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3)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4)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从事本项目的企业、 人员、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qq.com 。(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 ||||||
联系人 | 罗心誉 | 联系电话 | 187****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