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城市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市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10(元) **** **市西园路电信大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城市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县城市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公司在**道路、公园、广场等路段节点设置175个高清摄像头和58个超清摄像头,对**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私拉乱挂横幅、乱开挖市政道路、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等城市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成果;租赁服务期限三年;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雪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孔晓昱,吴玉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0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社区西溪小区338号

联系方式:077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景街道龙翔路龙景**三楼

联系方式:0776-****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苗

电 话:0776-****110




附件信息: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0
中标通知
凌云县城市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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