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四标段)EPC(重新招标)”-设计伙伴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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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四标段)EPC(重新招标)”-设计伙伴遴选公告

****受****委托,****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四标段)EPC(重新招标)”-设计伙伴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四标段)EPC(重新招标);项目编码:****。

2.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水系沿线截污纳管、错接混接改造工程,(3)大岩路(郎川大道-伍员路)大中修工程,该路段为城市次干路等级。本项目管径最大为1000毫米。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具体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等市政配套设施。

二、基本资质、业绩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资格及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且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也予以认可),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所提供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所载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上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反映上述评审要素)。

3.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设计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设计费为固定价格25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及审查工作。

2.设计费支付:设计结束经图审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遴选文件公示

1.遴选文件公示时间:自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2.报名方式: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遴选文件,申请人遴选当日携响应文件至遴选地点。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24年5月24日10时30分。

2.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0时30分。遴选前请关注**国有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如有答疑,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申请人自负。

3.遴选地点:**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开标室。

六、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协议签订

1.成交人须在平台通知发出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人须配合采购人组成联合体完成项目投标,且应满足要求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将取消遴选资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县**镇郎涛路8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3-****578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镇碧水豪庭1号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0****501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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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重新招标
龙源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四标段)EPC(重新招标)”-设计伙伴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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