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区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
****
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卢科187****8666
标段信息【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公告正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事项说明
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GCXM-202****50001-01
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CXM-202****5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青口镇 2.1.2最高限价:576,518.40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5招标范围:2024年**道路交通标线维修更新工程项目,**内划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 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 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投标人需上传最新标准电子证照,旧证照不予认可。 b.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c.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e.本工程执行连****建设局文件连建发[2019]182号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相关规定的通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不能参加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的规定。 f.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5月 20日至 2024年05 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180:13000/#/homePage。 5.3 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6.资格审查: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6.8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6.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6.10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http://58.****.180:13000/#/homePage)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建设大厦 联系人:卢科 联系电话:187****8666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青口镇富**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0780 **** 2024年05月20日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2)其他要求:(2)其他要求: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5-20 14:22:322024-05-24 17:30:00
2024-05-25 17:30:002024-05-25 15:30:00
2024-05-30 15:30:002024-05-30 15:30: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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