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隆经济开发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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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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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济开发区)****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采购和施工,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24年06月20日至2026年0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须报发包方审核确认(本项目设备采购招标过程须在发包人的监督下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采购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

3.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燃气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6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4日16时00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2720,**地区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二楼

联系人:田聪

联系电话:0431-****1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营销中心1509室

联系人:白万里

联系电话:155****8542

****管理部门:**县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318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 700 ****中心

邮编:130400

3.**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5755

地址:**县**路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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