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切顶钻车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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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切顶钻车评审结果公示

煤矿用切顶钻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煤矿用切顶钻车

1.2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5月20日

2.2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9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58000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响应招标文件;综合得分:89.51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630000元;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二矿,矿方指定地点;综合得分:88.94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兖煤****公司;投标报价:660000.00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二矿,矿方指定地点;综合得分:84.8分。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8560

邮 箱:****@qq.com

业 主:******公司二矿

地 址:**市矿工路21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1****3575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虎先生 联系电话:0375-****575

邮 箱:****@Outlook.com

财务电话:0375-****620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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