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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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采用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参与此次反拍的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省政府******。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7,000.00

(四)采购需求:

1. 商品需求

编号 采购品目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限价(元)
1 电视机 康佳(KONKA)86英寸 会议平板一体机 触控会议大屏 办公触摸大屏 无线投屏 电子白板 教学4K智慧屏/86MX2 康佳/KONKA 86MX2 1 17000.00

2. 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名称
1 成交48小时内安装,包含一体机配套的伸缩架一套(可制成85~100寸一体机),含安装

发货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日内。

交货地点:**省 **市**区**大道25****基地3楼3层

货款支付: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反拍公示期:2024-05-20 ~ 2024-05-21 09: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5-21 09:00 ~ 16:00

(七) 最低报价降幅固定值:300元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反拍(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应根据反拍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提交报价。供应商可多次报价,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的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除遇见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外,报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错报、漏报、缺货等理由拒绝提供标的,******交易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政府采购的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反拍规则

(一) 报价规则

1. 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在自有商品中选择商品进行响应,报价时应是单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需求中的控制单价;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轮次报价,但新报价不得高于旧报价,系统每小时公布1次当前最低报价;

4.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成交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且有效报价的品牌数量满足要求,系统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终止规则

1. 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项目;

2. 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

4.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购单位:****

2024年05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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