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岳麓区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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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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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30040-1


采购人(全称): 中共**湘江****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纪委****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纪委****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采购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项目要求以安全为基础,围绕移动办公、安全通信、****纪委的通讯网络,并预留开发接口,为下一步的智慧纪检监察业务提供支持,服务内容包含办公应用系统服务、安全接入管控平台服务、移动安全办公终端租赁和通讯资费套餐服务。 1 415831.29
合计金额小写: 415831.29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壹万伍仟捌佰叁拾壹元贰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基于中国移动5G网络+大数据能力,落地OneCity-大数据应用场景服务包,为甲方提供5G网络、云平台、大数据服务等。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合计

1

****纪委****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采购

60G流量、2000分钟通话、1000条短信、亲情网功能费、宽带、通讯设备1台、视频彩铃、移动办公云

87套

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415831.29元

①流量超出后按照3元1G进行计费;语音超出后0.15元/分钟;短信超出后0.1元/条,来电显示免费。

②套餐内国内流量不可结转、不转赠。

③上述资费描述所述的国内均指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用流量均指2/3/4G/5G流量。

④ 87****集团享受集团内通话免费优惠,套餐内2000****集团内通话。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6-01 —— 2025-05-31

3.2 履行地点:**市****麓景路850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合同约定30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给甲方的相应期限的办公应用系统服务、安全接入管控平台服务、移动安全办公终端租赁和5G通信资费套餐服务,并保障甲方能正常使用。


4.结算方式
b40109f-18f70a3bfde-6e0b6d799a 415831.29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5831.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本合同所约****公司采购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总金额415831.29元,一次性付清,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支付,本期为项目第三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营业部(****:888********0385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双安卓操作系统,要求两个系统完全隔离,数据不能共享(SIM卡中保存的数据除外);

2、两个系统配置各自独立,互不影响。可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开机画面,壁纸,APN和开机初始系统。

3、两个系统可以分别设置密码、指纹,首次开机强制设置密码保护,切换安全系统时强制要求使用密码。

4、处理器不低于八核,RAM不低于8GB,ROM不低于256GB;

5、主屏尺寸不低于6.76英寸;

6、主屏为全高清,且分辨率不低于 2772 *1344 像素;

7、后置摄像头要求 :

5000万像素超感知摄像头(广角, f/1.9光圈 )

2000万像素电影摄像头(超广角,f/1.8光圈)

1200万像素长焦摄像头(f/3.4光圈,支持 OIS 光学防抖),支持自动对焦;前置摄像头要求:1300万像素超感知摄像头(f/2.4 光圈)3D 深感摄像头,支持固定对焦

8、电池容量不低于4400mAh;

9、预置密码模块,密码模块不占卡槽,支持SM2、SM3、SM4等国家商用密码算法,****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10、终端密码模块和边界加解密服务系统为同一生产厂商。

11、具有拨打加密电话、发送加密消息的安全通信服务功能。

12、具有发送加密邮件的安全通信服务功能,支撑加密电话、加密消息、加密邮件的移动安全通信服务平台。

13、**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14、采用**芯片,符合**部1466.1认证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提及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应当将本合同服务的内容告知甲方提交的相关使用者,并承诺已取得其相关使用者对本协议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认可。

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本次办理的“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与使用的号码必须对应使用,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及时掌握套餐用户的对应情况。如出现未能对应使用的情况,乙方有权不予返还后续话费。

4、其他约定:协议期内甲方用户不可以办理其他预存保底类业务(预存话费送话费、预存话费送礼品等业务,以乙方系统当期可办业务为准),不欠费,不办理携号转网、停机、主动销号、过户、变更捆绑付费关系、托收等业务。甲方应要求甲方客户合同期内正常在网,不终止使****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5、本协议服务期内,甲方拥有本标下的通讯设备使用权,服务到期后,通讯设备的使用权不转移即通讯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并承担相应责任。

2、在甲方按约定交纳首次预存款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优惠预存“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乙方提供的 “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必须是本协议约定的在中国大陆取得合法销售资格的正品行货。若要改变“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必须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3、如有甲方成员更换及“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遗失、损坏无法使用的情况,乙方将免费提供号卡补办业务。

4、乙方必须跟踪甲方使用人员匹配情况,如发现有不匹配情况应及时了解情况并与甲方共同予以解决。

5、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甲方套餐资费及相关问题解答。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新用户进行相关资费、产品的宣传,有义务协调“移动5G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通讯数据、数据流量服务产品的厂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按以上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6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麓景路850号 地址: **省**市**区**中路三段446号
法定代表人: 钱胜 法定代表人: 李波
委托代理人: 吴莹 委托代理人: 田飞
电话: 0731-****9573 电话: 0731-****9074
传真: 0731-****9103 传真: 0731-****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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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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