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施工(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主要条款”中“20.5 补充条款”补充20.5.4条,内容如下:

20.5.4中标的外地企业建筑服务业务,应按《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2016年第11号公告)政策规定,在本地及时足额预缴相关税费。

二、澄清说明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5月20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