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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楼组群二号楼项目施工(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主要条款”中“20.5 补充条款”补充20.5.4条,内容如下:
20.5.4中标的外地企业建筑服务业务,应按《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2016年第11号公告)政策规定,在本地及时足额预缴相关税费。
二、澄清说明
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