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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其**区**河防洪圈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澄清变更:
1、招标范围以招标公告中描述的为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中的招标范围变更为:**区**河防洪圈综合治理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后期服务 。
2、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发包人的建设规模变更为:本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等别为III等。治理河长约13km,**护岸长度约15km,拆除重**闸一处,疏浚河道13km,重建拦水坝2处,重建桥梁4座,边坡治理1处及其附属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服务费为:345万元。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补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1)监督部门:****水利局,电话:0735-****966。
(2)招 标 人:****
地 址:**市国庆南路 480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35-****082
(3)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湖区文锦路鑫沙苑A2栋205-207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雷莎
电 话:0735-****598
传 真:0735-****598
电子邮件: ****@qq.com
文档附件: |
**区**河防洪圈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