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中心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新****中心村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2023年度新****中心村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706.95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天华府商业街二楼 电话:0564-****59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人工费降幅超过最高限价的30%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项目实施地点错误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 址 | **市**区**镇薛镇村新村路2号 | |||||||
| 投标报价(元) | ****565.74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汪红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3581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沈云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天然路、金西路提升改造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山府小区S6栋508室 | |||||||
| 投标报价(元) | ****461.06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05382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花园二期、三期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柏****商贸城 | |||||||
| 投标报价(元) | ****825.24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邓作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69826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段启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经开区健康制造产业园经十路、纬一路(经九路至经十路)项目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3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新店镇街道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64-****02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县****管理局办公室 。 地址: **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县****管理局 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县****管理局办公室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县****管理局。 地 址: **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