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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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项目(一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项目(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26560

最高限价(元):2265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项目(一标段)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656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需购置中药熏蒸(双喷头)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甲、乙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虹桥路5号

联系方式:138****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栏杆区**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三楼

联系方式:153****2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海燕

电 话:15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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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0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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