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划定上林县城市声功能区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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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划定**县城市声功能区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市环委办、****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重新划定**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技术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新划定**县城市声功能区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据《声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生态环境部《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标准,开展**县城市声功能区划分、编制《**县声功能区划技术报告》及《编制说明》、确定**县区域监测布点、交通监测布点、功能区划布点等。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等内容(纸质材料一套及其电子文档)。

进度安排: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最终成果。

三、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四、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五、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4年5月27日18:00前将有关材料密封提交至我局102室。

六、联系方式

地址:**县**镇霞客路15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鼎 0771-****56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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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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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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