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奇台县西北湾镇杨柳村经济合作社猪肉分割冷藏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异议回复函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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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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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猪肉分割冷藏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异议回复函

各投标人:

问题1、营业执照不具备制造条件,但生****公司;

答复:我单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未对营业执照的范围做出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不再作为对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限制。

问题2、资格审查2923年度营业额远远小于2023年合同销售总额,不匹配;

答复:我公司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对合同销售总额的评审内容未做要求。

1、请按质疑函的正确格式提出质疑。

2、质疑中出现错别字,意思表述不清。

3、请提供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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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招标公告
关于对奇台县西北湾镇杨柳村经济合作社猪肉分割冷藏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异议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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