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第四批3项)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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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第四批3项)

招标结果公示

****受****、****集团****公司的委托,就某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第四批3项)组织邀请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5月17日依法进行了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批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名单

包号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审

排名

0099

某船空气瓶模件采购项目(二次)

****

1

**海****公司

2

0111

某船全J信息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三次)

****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

1

****公司****研究所

2

0116

某船卫通J载站采购项目(二次)

****公司****研究所

1

****公司

2

二、公示有效期

即日起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当面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103****中心B座14层,联系人:王献琛,联系电话:178****5887/139****5887。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4.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5.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质疑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方不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限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9.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10.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188号

联系人:欧女士

电话:159****2823

招标人:****集团****公司

地址:**市浦东大道285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9****7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10层

联系人:王献琛

电话:178****5887/139****5887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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