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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规划局组织专家对《**省**县草海镇猴子坡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2-****609
电子邮箱:****@163.com
2024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一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