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淮河河道管理局2024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兴园小区5-601室

成交金额:12.80815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2024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二次),主要工作内容为堤身、堤脚及护堤地垃圾清理、堤防管理范围小型违章种植等清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于志、刘程武、王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在线向****和****提出投诉(邮箱:****@qq.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迎风北路与康民路**往北80米处

联系方式:055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金域蓝湾 49 号楼外铺 1-11/2-11商铺

联系方式:055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2-****16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五河淮河河道管理局2024年堤防运行沿线日常保洁、垃圾清理等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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