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梦溪观澜项目二阶段线上宣传朋友圈广告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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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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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梦溪观澜项目二阶段线上宣传朋友圈广告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宜居梦溪观澜项目二阶段线上宣传朋友圈广告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

成交金额:0.025元/条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宜居梦溪观澜项目二阶段线上宣传朋友圈广告招标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要求:宜居梦溪观澜项目二阶段线上宣传朋友圈广告招标:梦溪观澜项目节点性朋友圈广告投放,具体投放节点及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投放使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投放时间由招标人指定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梅业新、龙霞、佘玉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价

2、无效供应商情况:******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询价文件报价要求。

中标人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3座302A室(**宜正),联系电话:173****7152。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725室

联系方式: 张工055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谢婷173****7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婷

电话:173****715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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