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锦公产权网挂2024-13号宜昌路三段15号房屋出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市本级]**** **路三段15号房屋出售

【信息时间:2024-05-21】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路三段15号房屋出售

转让方

****

转让标的状况

出售标的位于**路三段15号,建筑面积159平方米,所在层数为1/7层,室内简单装修、水电暖设备齐全。

转让底价

127.2万元

公告期起止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2万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5月21日9时至2024年6月4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0时起

保证金金额

25万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410********5663

开户银行:****公司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6月3日14****银行交款回执****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负担。

4.成交前关于房屋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416-****843 155****4959

联系地址

**市**区胜河里150号

转让方联系人

王朝

联系电话

137****139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招标公告
[市本级]锦公产权网挂2024-13号宜昌路三段15号房屋出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