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机电技师学院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4-J1-002969-GXJH)质疑答复函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市**塘区高新大道55****广场6栋602号

法定代表人: 丁燕珍

委托代理人: 张红玉 电话: 199****0781

本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公司以邮寄形式递交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书”。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在对质疑事项(共4项)答复如下:
质疑1:贵司认为公示的成交结果不完整,应以附件形式公示的问题。
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本项目成交公告已按照该法规要求进行公示,法规中要求的“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相关公示内容详见成交公告,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2:贵司认为①其他4家公司的智慧黑板及壁挂电视产品的证书是否正确的问题;②其他4家公司所使用的生产厂家是否有使用同一个生产厂家的情况的问题。
答复2:经核查,******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智慧黑板及壁挂电视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真实、有效,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响应文件一致,所竞标的产品非同一品牌。其中,****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智慧黑板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真实、有效,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响应文件一致,所竞标的产品非同一品牌;【壁挂电视】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状态为“已撤销”,该公司未在规定的答复期内对此情况作出解释,视为放弃解释权,因此产生的一切****商贸有限公司自行承担。该质疑事项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
质疑3:贵司认为重新评审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答复3:本项目采购单位已于2024年4月28日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本级主管部门递交《关于****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申请复评的情况说明》,于2024年4月29日开展复评。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4:贵司认为①采购文件未明确载明哪些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的问题;②****公司强制节能认证产品所享受的价格优惠及报价表提供的不正确的问题。
答复4:①本项目竞谈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本章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上述部分已明确载明国家法规政策的强制性要求,所有竞标供应商均必须按照法规政策要求执行提供。符合《****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二点:“拟采购****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的规定。②**区未发布关于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节能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表》《竞标报价明细表》已按竞谈文件要求填写。上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