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楼、2#楼 施工勘察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4321.0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133815.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0505.4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社区管理用房、****服务站、邮政所、活动中心、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用房、地下停车场、广场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其中1#楼、2#楼建筑高度76.6米,总层数24层,最大跨度6.2米。本次1#楼、2#楼施工勘察超前钻,其中:1#楼钻孔数量294个;2#楼钻孔数量294个。施工勘察总进尺约为18000米。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 开标地点 | 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
预中标人 | ****勘察院有限 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12.5%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朱志明,身份证号:4108****519,注册编号:AY****01049。 |
企业诚信分 | 本项目企业信誉实力分均按满分100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3、**市**区蒲庙镇和合村平沙坡第3、4 村民小组综合楼;4、****学校2号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市**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市**区蒲庙镇和合村平沙坡第3、4 村民小组综合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 |
投标报价 | 下浮18%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叶波,身份证号:5002****8238,注册编号:AY****00602。 |
企业诚信分 | 本项目企业信誉实力分均按满分100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水世界A03地块详勘及超前钻勘察工程; 2、****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网工程(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化(广****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0.76% |
勘察服务期限 | 30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庞彬,身份证号:4525****0274,注册编号:AY****00310 |
企业诚信分 | 本项目企业信誉实力分均按满分100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2号和143号地块;2、****公司东盟国际信息园二期地质勘探项目;3、恒宁郁江景园;4、****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勘察;5、**县易地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创业园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轨道御玺君临湾项目(超前钻) 工程勘察;2、**江湾碧桂园 BCD 标勘察工程;3、****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 www.****.cn 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